當前位置:首頁>資訊>分銷運營>嘉賓談無店鋪旅游微商
【微信分銷導讀】鑒于近年來火熱的微商,已經成為社會熱點新聞,現在連大眾媒體都參與到微商研討中來了,廣州日報就邀請了兩位嘉賓,專門對微商話題進行了探討。
一位是海外旅游業集團總裁,旅游百事通CEO張力先生,一位是著名旅游專家社會學者劉思敏先生。專門就旅游微商的問題進行了探討。如下,就是全文內容。
記者:不開門店開微店,風行互聯網行業的微商全面進入旅游業。近日,途牛網宣布只要微信用戶關注其公眾號,申請并通過審核后即可成為“途牛掌柜”,眾信旅游宣布上線掌上店鋪,而攜程也開始著手“人人微店”的打造……OTA開始玩轉“旅游微商”,究竟是為什么?微商的發展有法可依嗎?
劉思敏:從目前來說,旅游微商是沒有法律依據的。旅行社是特許經營制,除非是職工,否則沒有法律規定與旅行社沒有雇傭關系的人可以從事旅游業務,因此,旅游微商的從業人員都是非法從業。再加上近日商務部下發的《無店鋪零售業經營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中也沒有放寬這一規定。
張力:近日,商務部下發《無店鋪零售業經營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不論最終結局如何,微商這樣一個無店鋪經營行為將迎來更為細致的管理辦法。不過可惜,這樣一則利好消息對于旅游微商而言,似乎關系不大。要知道,國家相關部門還未出臺“人人旅游”的法律法規,從事旅游行業,依然要取得固定的經營場所,注冊資金和質量保證金等準入門檻。也就是說,要做旅游微商,前提條件還是要先取得行政許可或備案。這個征求意見稿中的條例細則先明文表明旅游微商要執照,要許可證,又說自然人其實也可以,但需要審批或備案,言語之間模棱兩可。
記者:OTA除了向旅行社供應商供貨外,還向普通個人免費開放,個人可從OTA的海量貨源中選取產品,打造個性化的旅游微店,只要繳納返傭即可。這么一來,似乎人人都可做旅游微商。對于OTA和加入微商的個人來說,旅游微商的價值何在?實施起來難嗎?
張力:大家都開始玩微商,問題自然也就來了。諸如營業執照、許可證、實體營業場所等等最初級的問題比較好辦,有實體門店的企業完全可以直接授權門店員工變身微商,線上線下兩不誤,可以說是百利而無一害。至于沒有實體門店的旅企要涉足其中,授權給誰是個問題,如何授權是個問題,授權多少也是問題,的確不是件簡單的事。
劉思敏:互聯網領域風起云涌,大家都認可互聯網的創業,而微信的發展又非常迅猛,基于微信的微商也非常活躍,這兩個因素導致OTA借這個時代大潮來做旅游微商,這只是一個機會也是一種時髦。但就算法律法規允許做,旅游微商的模式也未必能成功。旅游產品不是面膜,其帶有奢侈品的性質,無論是從時間還是消費來說都是奢侈品,一個人一年能有兩三次中長距離的旅游算是不錯的了,但也未必都會從微商購買產品,前景不大。
記者:個人旅游微商通過朋友圈子賣產品,可是沒有多少行業經驗的微店主憑什么來運營店鋪?這一模式存在哪些缺陷?
張力:微商,高大上一點的說法,這是基于朋友關系的社會化營銷模式,說白了就是利用朋友間的信任關系在做買賣。一個靠著滿腔熱情,但是沒有多少行業經驗的微店主憑什么來運營店鋪?僅僅是簡單的產品上架,社交圈里不時地發個廣告?最重要的是出現問題如何解決,如果旅游微商賣出去一個尼泊爾旅游的產品,出事之際,能不能及時應對,出現傷亡怎么辦,這責任又該如何劃分?此外就是管理,要知道,這群根本不屬于企業,不受企業約束,但又實實在在跟企業存在千絲萬縷關系的微店主本身就是一個定時炸彈。
劉思敏:盡管旅游微商背靠的是資源豐富的OTA,但是其專業程度是很難達到OTA的水平。微商的優勢就是基于微信社交工具,是利用朋友的信任做一點生意,但是朋友的信任能有多大的銷量?就算是一年光顧一次,一個微商有1000個朋友,也不可能做成1000個人的生意。微信面膜已經做爛了,旅游更不是面膜這樣的簡單消費產品,從事旅游微商的人很難賴以為生,更可能最后連朋友都做不成。
微信分銷小編叨一叨:在微商這個大市場下,不斷提升技術才是最終的出路,而創建微信商城,拓展分銷渠道和分銷系統是主要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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