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資訊>分銷運營>糾正外界對微商的幾大誤解
【微分銷導讀】微商的負面新聞從年初被央視等媒體報道之后開始就不曾間斷。售假、微商傳銷、微商透支信任關系等評論此起彼伏,微商的負面形象在用戶的心目中越積越深,對微商的誤解也與日劇增。小編來糾正一下對微商的誤解都有哪些?
1、微商就是微信電商?
很多人將微商判定為朋友圈賣貨、代購。如果將微商定為狹義和廣義來講的話,那么朋友圈賣貨、代購以及微商直銷就可定義為狹義上的微商,而將微商看成一種新型的商業形態,并認為微商就是未來的移動社交電商,那么持這種觀念的人就是廣義上的微商。除此之外,微商的形態也各異,有個人微商、社群微商、品牌微商也有平臺微商。朋友圈賣貨、代購只是微商的原始積累,隨著微信對朋友圈加好友,分享以及誘導關注舉報等規則制定,朋友圈微商已經走向末路。
2、微商是傳銷?
微商是傳銷,或者說微商是變相傳銷。持這種觀點的人不在少數。各大論壇,媒體社區都有類似的爆料。筆者不否認微商里有一些打著賣貨的名義干著傳銷的勾當。但真正的微商絕不會踩紅線根據國務院2005年頒布的《禁止傳銷條例》,其對傳銷的定義是“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早期確實有些微商借助朋友圈的熟人關系以發展下線的名義兜售產品。但隨著平臺的崛起,交易系統和維權功能的完善,靠騙取朋友圈信任關系的已開始退場。
3、微商是移動社交電商
從理想狀態來講,微商應該就是移動社交電商。但目前很多微商平臺幾乎都缺乏社交屬性,以至于有“微信出品,淘寶制造”的稱呼。傳統電商商家和消費者只是買和賣之間的關系,而有了社交之后,尤其是移動互聯網,微商既可以是買家又可以是賣家。社交電商是未來的發展趨勢,陌陌、微博、微信等都在嘗試這一新方向。
4、微商是渠道新增
在一些傳統商家看來,微商就是借助微信直銷。這樣理解很片面,把微商當作渠道新增的基本上都是以賣貨思維。如果單純地將微商看成賣貨的話,那是十幾年前淘寶、京東該干的事。微商是一種新型的商業形態,它通過移動設備將用戶的碎片化時間聚合起來,通過賦予場景化的購物體驗將用戶聚集在一起。嚴格意義上講它不單是一個銷售通道,更是一個客戶關系維護的社交電商平臺。
5、微商是全員零售
首先不說全員微商正不正確,但至少在筆者看來這不是一個好的現象。筆者還是比較傾向專業人做專業事。全員零售微商最開始由蘇寧、萬達、國美等傳統電商發起,后來者跟進。但到目前為止還沒發現傳統零售品牌做得特別好的微商。令筆者比較好奇的是這些傳統品牌標榜的微商只不過是利用微店進行線上鋪貨,然后通過朋友圈刷屏。“人頭微商”它是以量取勝,而不是以產品驅動用戶,這種全員零售,極大可能會將市場做亂,品牌做砸。
6、微商就是人人創業
今天的微商的發展越來越像當年的淘寶了,至于會不會成就像淘寶那樣的電商平臺。筆者認為已經不可能了,淘寶的成功得益于“天時,地利,人和”,那時互聯網對于中國人來說還是個時髦的玩意,人們對一切呈現出的新鮮事物都驚奇不已,尤其是由“面對面”的購物,轉為“在線購物”,大家都沉浸在這神奇的虛擬世界里,想象著給自己發貨的賣家是誰。越來越多的人被這股浪潮吸引,很多時候只是覺得它:有意思,新鮮,好玩。加上那時的信息還比較閉塞,沒有多少競品出現,所以推廣起來也比較容易。
移動互聯網大大加速了PC時代的進程,人人微商只不過是將當年人人淘寶的口號重復著喊一遍,隨著傳播介質的改變,創業者準入門檻降低,互聯網迎來了更加低廉,快速的創業模式,這就是微商。沒錯,他比淘寶開店更加方便,快捷。只要手機號,注冊登錄即可擁有自己的開店平臺。不用囤貨、一鍵代發,如果對廠商的貨源不放心,也可以自己進貨自己賣。由此,每個人都可以宣稱自己就是新時代的創業者。
微商,沒有想象中那么簡單。它已經過了那個依靠朋友圈刷屏,躺著掙錢的粗暴紅利期。未來的微商只有深刻認識它,才能在理性的商業環境里獲利。以產品為導向,以社交為切入點,以服務為核心,只有把握這些才能在未來的市場里生存。
不要誤解微商,微商是移動互聯網興起的產物,順應時代而生,未來只會健康向上發展,不可能消失的它是當年的淘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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